2010年7月,经潮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原潮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现潮州市土地整备中心)将潮州市供销合作联社下属潮州市供销社房地产公司位于潮州市桥东东兴路永安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2558.33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961.23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列:粤房字第1471149】纳入储备。经测绘队现场实测该宗地实际使用面积2558.33平方米,四至范围为:东至笔架山,西至潮州市龙宝床上用品有限公司,南至湘桥区韩江东岸旧城区改造建设办公室地块,北至潮州市土地整备中心收储地块。现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拟使用上述已收储地块,为明确土地权属四至范围,推进储备土地供应工作顺利开展,潮州市土地整备中心向我局申请对上述该中心已收储2558.33平方米地块的宗地四至范围(详见附图)予以公告确认。
如对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和四至范围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和四至范围。
特此公告
附:宗地图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268945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6日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_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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